苏住建法〔2017〕5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管理立法质量,促进行业立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17~2021 年)和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 年立法有关计划的通知》(苏府﹝2017﹞20号)要求,将市政府规章《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作为今年立法后评估项目,现将《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