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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专题会议召开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4-02-29 15:47】 【 阅读次数:

    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重要立法项目“双组长负责制”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2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国芳主持召开《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专题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施嘉泓参加会议。

    会上,市住建局、市资规局详细汇报了起草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围绕立法工作和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讨论,并重点就立法原则、立法目的、政策支持、社会参与、机制保障等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意见后,施嘉泓副市长指出,要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更加深刻认识城市更新领域立法的特殊意义和复杂程度,加强主动调研和充分讨论,把这项立法工作摆到更高层面、更重要位置抓紧抓实。要结合当下城市更新的特点,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处理好经济、社会、生态、文化、风貌各方面之间关系,力争通过立法更好搭建制度框架,实现原有政策的效率提升,并与现行法律法规体系有效衔接。

    沈国芳副主任强调,城市更新是城市由“增量发展”进入“存量提升”阶段的必然趋势,做好这项工作,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对于城市更新立法,要以苏州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质量生活为切入点、立足点、出发点,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破除制度障碍。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倒排时序,高质量完成各环节工作,同时部门之间要注意保持密切沟通、主动衔接,齐心合力、共同参与。要紧紧抓住城市更新领域最主要的矛盾和最突出的问题,重在发挥支撑性、规范性、指引性的作用,特别是在土地供应、产权办理、活化利用、调动社会资本和自主更新等关键环节上真正推动突破。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马九根、市政府副秘书长刘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雪珍、环资城建工委主任陆文华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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