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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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明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标准的通知(暂定名)》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2-00810 【发布日期 :2022-12-15 16:00】 【 阅读次数:

为了保障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明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标准的通知(暂定名)》,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wyc@szzjj.suzhou.gov.cn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115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明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标准的通知(暂定名)》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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