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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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苏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住建建〔2018〕35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EA220-D0100-2018-0140 【发布日期 :2018-11-30 10:14】 【 阅读次数:


苏住建建〔20183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苏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部署,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对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函建〔2018238号)要求,1016日~1028日期间,市住建局对全市建筑领域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

务信息平台的通知》、《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苏住建规〔2017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苏住建建〔201713号)等文件精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需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检查组对施工企业项目现场安装实名制管理系统并上传数据、施工企业按月结清劳务人员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施工企业从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施工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等16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打分。

本次专项检查,全市共抽查58个项目。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积极落实实名制相关工作,进场工人实名身份登记、考勤和银行代发工资等相关工作得到积极推进。但总包代发工资、建设单位按20%进度款存入工资专户、现场考勤数据质量等方面与考核细则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实名制工作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

1.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对接实名制系统;

2.部分建设单位未按细则要求,向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存入工资资金;

3.部分施工单位未及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施工现场花名册、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和开户证明等资料不齐全;

4.部分施工单位将工资发放到班组长,未直接由银行代发至工人;

5.部分项目部“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图牌信息不准确,投诉受理人及投诉受理电话不真实。

三、检查结果通报

(一)对下列落实情况较好的8个项目及单位予以表扬:

1.项目名称:1#报告厅,2#教学楼,3#办公综合楼,4#教学楼,5#体育馆,6#食堂,7#图书馆、8#教学楼,地下人防工程;

建设单位:昆山市正仪中心小学校;

施工单位:昆山市经协建筑装璜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二批)V-TS-05标;

建设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苏州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苏州市中医医院;

代建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苏地2013-G-18号地块地块三(五期)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龙湖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名称:苏地2011-B-57号地块;

建设单位:苏州吴中城投万科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百明建设有限公司。

6.项目名称:苏州市沧浪中学校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市沧浪中学校;

代建单位: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项目名称:建屋D座主体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项目名称:城南花园公寓式农民安置房二期工程(5#-6#楼和会所用房)

建设单位:太仓市科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二)对下列落实情况较差的8个项目及单位予以批评:

1.项目名称:三区强生(苏州)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项目(生产厂房及库房C2C4C5、中央动力厂房D2ETO存储站(甲类)、危险品废料储存(甲类)G2);

建设单位:强生(苏州)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生特瑞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平望镇南北快速干线污水管道工程(平横线-汤家湾);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正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苏地2016-WG-26号地块项目1#~3#5#~12#15#16#住宅、33#物业用房、37#-41#配电房、4#地库;

建设单位:苏州恒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成大实验初级中学校项目土建及水电安装总包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高新区成大实验初级中学校;

施工单位: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名称:常熟高新区东南大道(湖山路-常昆公路)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常熟东南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6.项目名称:常熟2017A016号地块住宅项目(1-3#楼、5-9#楼、11-14#楼、17-19#楼、4#楼开闭所、15#楼配电房及垃圾房、16#楼:活水泵房、10#楼配套用房及门卫、地下室及地下人防);

建设单位:常熟市金安瑞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7.项目名称:剑科路接方湾街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施工单位: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8.项目名称:苏地-2016-WG-43号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绿铭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区主管部门要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强化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扎实做好“治欠保支”各项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意见,结合《关于我市治欠保支工作目标推进落实情况的通报》和考核细则要求,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整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各市、区主管部门要根据《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关于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日常检查,全面查找、实时掌握欠薪问题和隐患,健全台帐、摸清底数。对发现的欠薪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

下一步,各市、区主管部门要根据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考核细则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按照国务院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和实名制工作全覆盖的要求,各市、区主管部门要狠抓落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实名制工作质量。

2.推行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提高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的比例。对政府投资工程要加大检查力度,力争在12月底前全面实行总包代发工资。

3.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将20%进度款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对落实不到位的建设单位,各市、区主管部门要根据《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处理。

4.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加强整改,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中情况较差的企业加强监管,实行项目回头看,督促相关企业尽快整改到位。同时要做好企业实名制培训,夯实实名制工作基础。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

5.春节前,农民工举报投诉较为集中,且诉求多元,办理时限要求较高。各市、区主管部门要急农民工所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行快查快处。对发现的欠薪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在春节前全部解决。对欠薪数额大、涉及人数多,以及存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的企业,要重点监控、专人负责。要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履行应尽职责,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实名制管理,做好工程款结付、工资分账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全力维护我市建筑市场良好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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