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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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工业园区“11.18”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苏建函质〔2019〕372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EA220-D0102-2019-0159 【发布日期 :2019-11-22 11:22】 【 阅读次数:


苏建函质〔2019〕372号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11.18”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

11月18日,由苏州凌云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江苏森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胜浦路(金胜路到-现代大道)改造工程一标段工程项目,发生一起施工机具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目前,事故发生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如下初步处理意见:

1.事故项目按属地住建部门要求,实施停工整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必须彻底整改,并经属地住建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自发文之日起,我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招标人一律不得接受苏州凌云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参与投标的报名,待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后,视情况再作进一步惩戒。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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