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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投标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EA220-D0102-2020-0019 【发布日期 :2020-02-11 16:51】 【 阅读次数:


苏建函建〔2020〕40号

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投标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精神,为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投标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投标行为考评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区住建部门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中,严格按照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扣分标准实施。

二、标后合同履约检查工作由各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检查内容:1.中标人备案的项目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现场管理人员与备案人员是否一致,是否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管理人员到岗率是否达标。2.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未安装考勤系统的、实名制考勤率低于80%的进行扣分。3.核查总包、分包、劳务合同。发现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查处。检查原则上按照标后合同履约考评现场检查表” (附件1)执行。检查项目从各地招标项目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项目形象进度需在主体施工阶段。对失信单位进行差别化管理,加大检查频次,上季度扣分超过0.2(含0.2)分的项目直接列入本季度检查项目。检查比例不低于中标项目数30%,以上一季度各地招投标监管系统中的施工标段数量作为基准数。检查以尽可能多地覆盖项目为原则,力争做到企业全覆盖。

    三、各市、区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明确一名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联络。各市、区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汇总属地建设工程投标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考评工作信息,并于每季末月20日前按标准格式(附件2)报送至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汇总全市考评结果(项目管理人员扣分值取各市、区扣分算术平均值)并在苏州市住建局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布。当季考评扣分将直接运用于下一季度全市招投标活动,在评标环节扣除。每季度清零,按季度循环。

联系人:张能;联系电话:65101806;电子邮箱:13806209077@139.com

 

附件:1.标后合同履约考评现场检查表.doc

          2.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汇总表.doc

          3.标后检查工作负责人和考评工作联络员名单.doc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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