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市政府提请废止《苏州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苏府〔2000〕48号),白蚁预防、灭治等相关工作按《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按照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意见(单位意见须盖章,个人意见须签字并附联系方式)反馈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使用监督处。
联系电话:65233295;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39号211室;
电子邮箱:1119751920@qq.com。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