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传〔2020〕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我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和高温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函质〔2020〕236号)有关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1日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0-00469】 【发布日期 :2020-08-11 17:06】 【 阅读次数:】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传〔2020〕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我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和高温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函质〔2020〕236号)有关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