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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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教〔2020〕413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0-00866 【发布日期 :2020-12-11 15:15】 【 阅读次数: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2020年工作要点》和市住建局《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度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市住建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建筑施工企业一线施工人员,以及施工班组长、专职安全员 等相关人员;

2.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一线生产工人,以及产品质检员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构件制作工、灌浆工、构件装配工和预埋工四个工种。培训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和实操技能。其中基础理论培训四个工种内容统一,构件制作工和灌浆工实操培训针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的相关人员,构件装配工和预埋工实操培训针对预制构件生产、监理企业相关人员。

三、培训机构

苏州嘉盛·扬帆教育装配式建筑培训基地(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训基地)已具备开展预制构件生产、装配式建筑施工的培训条件,可开展培训。

四、培训地址

1.基础理论:苏州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地址:苏州市人民路砂皮巷42号(王天井巷265号)。

2.实操技能:苏州嘉盛·扬帆教育装配式建筑培训基地,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318国道北(乌桥加油站对面)。

考核地址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参训人员通过理论和实操考核的,核发《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题培训合格证明》。

五、培训报名

1.报名方式。相关企业汇齐本单位参训人员后,统一向培训机构报名。报名方式可选择至培训机构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791734831@qq.com)。

2.报名材料。《参训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企业需将《参训人员汇总表》抄报至注册地住建部门。

3.报名时间。每月1日至25日为报名时间。培训机构根据当月报名人数,在次月合理安排培训人数和时间,并统一通知相关企业。

相关企业在指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交纳培训费用、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成功。

六、政府补贴

参训人员培训合格的,我局将给予受训人员所属企业1000/人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资金补贴。

补贴资金由培训机构统一返还至相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的施工、监理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一是要合理安排本地区参训人数;我局将优先支持市装配式建筑人才实训任务内培训人员。二是审核本地区参训企业申请财政补贴的书面材料;审核通过的,培训机构方可返还相关费用。

2.全面考虑,充分准备。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全面检修实操现场的安全保障措施,坚决杜绝意外情况发生。二是要针对防疫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必要的防疫物资、设备和措施;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要迅速反应、有效处置。

3.紧贴需求,强化使用。对于取得《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题培训合格证明》的参训人员,各市、区住建部门要紧密结合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实际需要,推动本辖区内的建筑业企业优先聘用,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中推广使用,并将培训合格人员信息录入“苏安码”系统。

联系电话:培训咨询:0512-6316136018024524926(吴老师);政策咨询:0512-6511595265211520

附件: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训工作报名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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