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苏建函质〔2021〕37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1-00149 【发布日期 :2021-02-07 15:44】 【 阅读次数: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建函质20214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检测机构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检测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约束,练内功、促管理,不断夯实基础工作。

二、落实差别化监管。对于本次检查被约谈的昆山宝林新型建材检测有限公司,将被列为本年度内我市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检查。各市、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监管机制,动态更新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对于重点监管对象,要采取增加检查频次、资质增扩项现场考核覆盖原有检测参数和委托专家定点指导帮扶等措施。

三、建立完善检查通报制度。各市、区住建部门及其工程质监机构要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检查通报制度。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不在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及未按规范标准要求开展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各市、区住建部门检查通报结果将纳入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内容。

附件: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27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