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勘察设计企业:
为了规范行业管理,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更换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函科〔2007〕525号)要求,决定统一更换我市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领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均应通过“苏州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换领新规格出图专用章(样式详见附件),出图专用章由我局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统一制作,制作价格不变。
二、使用要求
各勘察设计企业应严格按照省住建厅有关规定使用出图专用章,印泥颜色统一为黑色。
三、时间要求
本次出图专用章换领工作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截止日期后未按上述要求使用的设计图纸视为无效。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