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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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苏建函设〔2021〕383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1-00818 【发布日期 :2021-10-26 09:08】 【 阅读次数: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要求,推选我市优秀勘察设计作品参评省级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体要求参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详见附件)。

二、申报范围

1.获得2021年市级评选一、二等奖的全部项目;

2.获得2021年市级评选三等奖排名前50%的项目(详见2021年市优评选结果排名);

3.未申报过历年市级评选且满足申报要求的城市更新项目。

三、其他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29日前登陆省系统申报电子材料,并于11月8-10日(城市更新项目报送时间为11月4日)将相应材料报送至苏州市住建局地下会议室,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请各获奖单位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积极参与省级评选。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获奖项目,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申报评选。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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