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要求,推选我市优秀勘察设计作品参评省级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体要求参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详见附件)。
二、申报范围
1.获得2021年市级评选一、二等奖的全部项目;
2.获得2021年市级评选三等奖排名前50%的项目(详见2021年市优评选结果排名);
3.未申报过历年市级评选且满足申报要求的城市更新项目。
三、其他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29日前登陆省系统申报电子材料,并于11月8-10日(城市更新项目报送时间为11月4日)将相应材料报送至苏州市住建局地下会议室,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请各获奖单位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积极参与省级评选。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获奖项目,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申报评选。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