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业务优化重组,根据企业申请,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城﹝2020﹞125号)要求,决定注销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经营许可(编号:苏202205000001GPJT);核准同意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经营许可(编号:苏202305000001GJT)和苏州燃气集团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经营许可(编号:苏202305000002P)。
特此公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