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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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市工程监理行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苏建函建〔2023〕122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3-00258 【发布日期 :2023-05-23 13:55】 【 阅读次数: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给我市工程监理综合改革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向我市工程监理行业遴选一批监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正确,遵纪守法;热爱监理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口碑,能坚持原则、公平公正、遵守纪律,未受到过政府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处分;

2.熟悉监理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掌握省、市工程监理相关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政策水平;

3.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胜任项目现场检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4.具有建设工程类副高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5.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现从事监理企业技术、生产管理等工作。

二、申报程序

    1.监理企业应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工程监理行业专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附带本人身份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书、监理项目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经审核无误的,统一向企业注册地住建部门报送;市属监理企业直接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处。

    2.各地住建部门应认真审核监理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将推荐的人员汇入《工程监理行业专家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2),一个地区推荐总数一般不超过10人,并明确推荐顺序,统一报送市住建局。其中,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3.市住建局经综合评议后选定监理专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事项

各地住建部门应在5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和《汇总表》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处;同时将电子档(附件1以PDF格式,附件2以PDF和word两种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人:曹雯雯;联系电话:0512-65211520;邮箱:szzjjjzyc@163.com

附件:1.工程监理行业专家申请表

2.工程监理行业专家推荐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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