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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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建函物〔2023〕123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3-00259 【发布日期 :2023-05-23 14:02】 【 阅读次数: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房管〔2023〕233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属地物业服务企业积极申报。各县级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和申报汇总表,请于5月3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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