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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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确认2024年第一季度苏州市房建、市政、装饰、轨道交通企业信用评价初步结果的通知
苏建函建〔2024〕106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4-00165 【发布日期 :2024-03-21 14:47】 【 阅读次数: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2024〕75号),经综合评价,汇总形成“2024年第一季度苏州市房建、市政、装饰、轨道交通企业信用评价初步结果”。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请各有关企业对信用评价得分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确认时间

本次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初步结果的核查确认期限为2024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

本季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考核结果将于3月26日“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内更新。

二、疑义申诉要求

建筑业企业可登录“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查看企业本季度信用评价得分详情。企业有疑义的,可向相关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诉申请,经当地住建部门盖章确认后,向苏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递交相关申诉材料,由市住建局最终审定。

其中,模板脚手架租赁企业、建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企业动态核查初步结果,可登录“盘扣构件信息归集系统”“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归集系统”查看。企业有疑义的,可向相关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诉申请,经当地住建部门盖章确认后,向苏州市住建局质安处递交相关申诉材料,由市住建局最终审定。

建筑工程安全动态核查初步结果,可登录“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项目端查看。企业有疑义的,可向相关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申诉申请,经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盖章确认后,向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递交相关申诉材料,由市质安站最终审定。

核查确认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诉申请。

三、联系方式

1.系统操作咨询电话(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0512-65352231、0512-69820993;

2.各地住建部门电话:登录“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首页,点击“服务咨询电话”下载获得;

3.信用评价申诉咨询电话(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0512-65217125、0512-65213435;

信用评价申诉材料寄送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39号215室,苏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4.模板脚手架租赁企业、建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企业动态核查咨询电话(市住建局质安处):0512-65230932;

申诉材料寄送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11号411室,苏州市住建局质安处;

5.安全动态核查申诉咨询电话(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0512-65231845;

安全动态核查申诉材料寄送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409室,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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