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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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苏州市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的通知
苏建函科〔2024〕111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4-00188 【发布日期 :2024-04-07 13:54】 【 阅读次数: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服务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工作,聚焦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研究、绿色低碳建筑、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传承、高品质住宅与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末端资源化利用等城乡建设领域热点和难点问题,自拟题目或方向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技术力量和科研条件,优先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开展合作研究;

2.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同一负责人限报1项科技项目,已承担市级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结题的,不得再次申报或参与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在科技项目中“挑大梁”;

3.申报项目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有利于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纯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4.申报项目研究经费主要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预算合理,经评审,苏州市建设系统科技项目将按计划类和指导类分别下达,对列入计划类项目将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5.申报项目应已开展了大量前期研究,须在自公布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分别通过验收结题和送审稿审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填写《苏州市建设系统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1),并注明是否愿意转为指导类,统一用A4纸打印盖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苏州市住建局科技处,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kjc@szzjj.suzhou.gov.cn。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多个项目的单位,应填写《苏州市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排序,连同项目任务书一并报送;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手续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涛;电话:65111960;地址:苏州市锦帆路239号。

附件:1.苏州市建设系统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

2.苏州市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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