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提高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质量,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从2023年10月起至2024年9月底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完成的施工项目中,每个县级市(区)随机抽取3个项目作为被检项目。
二、检查安排
检查于10月初开展,11月初完成编制资料检查,12月初形成初步的检查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编制的规范性,盖章、签字、内容资料是否齐全;
(二)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编制的准确性,计价程序、工程类别、取费、工程量计算、组价、基价选取、规费、税金、计价文件执行等是否准确;
(三)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或文件格式的符合性,是否有编制说明表述不清、内容不规范,有无错项、重项、缺项的情况;分部分项工程费漏(多)计,措施项目费漏(多)计等情况;
(四)最高投标限价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计取赶工措施费、按质论价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费用;
(五)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文件的其它问题;
(六)整个项目的绝对值误差率和综合误差率。
四、检查组织
检查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组织。具体检查工作由县级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县级市(区)造价管理部门配合。
县级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造价专家对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质量进行检查。每个被检项目需成立一个检查小组,优先选用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造价部门责任人担任组长。组长负责牵头本组检查、梳理检查重点问题情况,并撰写最终的检查结果报告。结合各被检项目情况,由组长搭建检查小组,原则上邀请本单位各造价专业专家,配合完成本项目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应做到互检、互查。
县级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需组织各检查小组将发现的问题与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确认,对于争议问题可提请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裁定。经确认后,各组长把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并以书面形式提交。
五、报送材料
(一)图纸(须提供电子版);
(二)需符合市造价处归档规定的格式的成果报告、咨询依据文件、其他文件等:
1.软件版最高投标限价;
2.招标文件(以电子交易平台中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PDF版、EXCEL版(以电子交易平台中为准);
4.工程量计算底稿;
5.询价依据;
6.答疑文件;
7.其他归档资料;
(三)软件版图形算量文件;
以上材料由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提供,统一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县级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活动,按时上报检查所需材料。存在不按时按规报送资料或资料内容缺失较多等情况,影响到检查工作正常开展的,将在检查结果中将予以通报。
(二)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控制价编制单位,将列为下一年必检对象。情节严重涉及违法违规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娄之豪;电话:65106405;
邮箱:zbb@szzjj.suzhou.gov.cn;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四楼428室。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