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20年9月10日对你局转报的弘辉建设开发(中国)有限公司“长江路西侧、朝阳路北侧(弘辉首玺豪园B地块)1、2、3、5、6、7#”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
附件:昆山市“长江路西侧、朝阳路北侧(弘辉首玺豪园B地块)1、2、3、5、6、7#”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