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21年1月25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德尔益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德尔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4#”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
附件:吴江区“德尔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4#”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