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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督查工作专班印发《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2-04-15 16:10】 【 阅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市督查工作专班印发《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坚持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动态巡查与动态隐患发现机制,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好任务落实。

《计划》设置了目标任务。要求至2022年底,做到重点围绕年度隐患建筑整治清单,确保D级危房停止使用,实施人房分离并整治到位,实现“动态清零”;2023年、2024年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力争全面完成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计划》强调了重点工作。一是要持续深化普查排查,在完成第一阶段任务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二是要压茬推进隐患建筑整治。各地区落实分类管理制度,充分利用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平台,综合评定房屋管理类别,实施精准管理;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对列入年度隐患清单的建筑制定“一案一策”,组织开展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复查工作;全程跟踪市级挂牌督办项目,对于纳入2022年度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清单中涉及既有建筑方面的5个项目,所在地区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推进进度,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按时整改到位。三是要健全既有建筑隐患动态发现机制。各地区加强网格常态巡查,在现有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基础上,强化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内容和力度,组织做好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现场核实、督促整改等工作;严格改扩建和装修改造行为管理,坚决遏制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违法拆改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地区向社会公布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等。

《计划》还明确了保障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建立健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落实整改闭环,要求各地区尽快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确保整治实效;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市督查专班将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级年度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四是营造舆论氛围,重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加强政策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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