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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开展市属国资国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2-11-15 15:50】 【 阅读次数: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自建房排查整治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行业直查的通知》(苏既安督〔2022〕35号),市国资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属国资系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自查的通知的要求》(苏国资改〔2022〕72号)文件,督促指导、部署市属国企全面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自查。各市属国企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层层发动,安排专人深入细致排查,针对比较复杂的老旧房屋,还专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助力隐患排查。

市国资委加强督查督导,市安全生产第十一督导组(市国资委督导组),每月在对市属国企及所属子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导过程中都将既有建筑隐患自查作为重要督导内容之一。截至目前,已对交投集团、新城公司、公交集团和园林集团等单位的既有建筑自查排查情况开展督导。督导中,要求相关情况进一步明确业主和租赁单位的自查责任,以及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的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建筑隐患排查整改实现全面闭环。

截至8月底,已全面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自查任务。据不完全统计,11家市属国企(含下属子企业),累计排查房屋2185栋,排查房屋总面积6258372.24平方米,共计排查发现问题隐患106个,已完成整改64个,尚有42个问题隐患在整改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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