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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变更程序 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应事前备案

【来源 :引力播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18-05-23 18:00】 【 阅读次数:

规范变更程序 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应事前备案

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如果发生变更,不仅要提前备案,还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预审和审核。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从61日开始,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将实施新的管理办法。近日,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受各种因素影响往往会发生变更。比如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重要材料与设备等等都会发生变更。变更会直接带来财政资金的增加。新的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变更工作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是指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建筑工程,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总投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筑工程。

细则所涉及的变更包括八类,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变更;工程量清单数量和费用的调整;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者合同主体的变更;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引起的变更;以及相关政策性文件变化引起的价款变动。

涉及到这八类变更都需提前备案。工程变更将被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两种。在处理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需组织技术、经济等专家召开论证会,对重大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形成专家处理意见,对是否需要变更、如何变更予以明确,最后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重大变更事项进行预审,并出具预审建议书,经市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变更备案。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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