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52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第十二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情况公示的公告
2018年苏州市城区(姑苏区)第十二批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和调查初审工作基本结束,通过初审基本符合条件的共6户,其中最低收入家庭1户,低收入家庭2户,中等偏低收入家庭3户。根据国务院国发〔2007〕24号、江苏省人民政府50、51、73号令、苏房改〔2008〕20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批初审基本符合条件的6户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情况向社会进行复审公示。申请家庭的详细情况,同时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szjsj.gov.cn)和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告栏进行公示。
如对申请家庭所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确认申请人具备住房保障的资格。申请家庭如联系电话、地址等申请情况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到原受理窗口进行变更登记。
请申请家庭和相关人士积极关注相关信息,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贻误获得住房保障的时机。住房保障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进展、通知、公告以及复审合格的家庭名单等相关信息,可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或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告栏查阅。
联系部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7281708 67282078
联系地址:旧学前106号
邮政编码:215005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