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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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的报告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18-07-03 16:14】 【 阅读次数:

关于《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的报告

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有关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统一简称“两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重点围绕“两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和绩效性等进行评价,现将“两办法”评估后具体推进工作汇总如下:

    1.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城建档案的信息化共享水平。我局将全面迎合互联网时代的新需求,对预验收制度进行重新规范和定义,修改《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中与当下实际不符的部分表述。

    2继续施行《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根据各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力度。按照法律规定,厘清权力边界,设立专业化纠纷调处机制,及时解决建设工程质量问题。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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