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有关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对《苏州市无障碍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统一简称“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重点围绕“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和绩效性等进行评价,现将“办法”评估后具体推进工作汇总如下:
1.继续施行《苏州市无障碍设施管理办法》,根据各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力度。
2.建议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保证办法入脑入心,严格遵守办法执行。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19-10-15 13:42】 【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