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拟定了《关于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通告》,2021年11月23日-12月5日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下一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关于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通告》相关工作。
特此报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1-12-10 16:43】 【 阅读次数:】
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拟定了《关于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通告》,2021年11月23日-12月5日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下一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关于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通告》相关工作。
特此报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