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起草制定的《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10月9日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市民的意见反馈。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认真研究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采纳合理性的内容,按照规定程序继续做好《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办法》相关工作。
特此报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6日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1-10-16 16:44】 【 阅读次数:】
市住建局起草制定的《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10月9日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市民的意见反馈。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认真研究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采纳合理性的内容,按照规定程序继续做好《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办法》相关工作。
特此报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