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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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关于横塘街道的征收拆迁工作划归虎丘区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工作公示意见征集的反馈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2-09-30 16:03】 【 阅读次数:

深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对于各市、区房屋征收和协议搬迁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属地管理,便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房屋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统一管理,切实维护被征收(搬迁)户的社会保障权益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拟定制订《关于横塘街道的征收拆迁工作划归虎丘区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办〔201987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实施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现就社会各方面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并开展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并作说明,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众主要意见:

此次公众意见的来源主要包括:内部沟通会和座谈会。综合各项调查数据,公众对《实施意见》的意见集中在以下1点:

希望充分考虑横塘老镇改造政策的前后平衡。

考虑到横塘街道内所有居民的利益,希望能够充分考虑到横塘老镇改造政策的前后平衡,切实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希望充分考虑横塘老镇改造政策的前后平衡”相关意见采纳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意见,我局予以采纳。

责任主体作出回复:本次将高新区(虎丘区)横塘街道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移交于虎丘区人民政府的事项受到各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规定原横塘街道行政区域内,由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剩余未完成的被征收户,继续按原项目规定执行。由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实施的协议搬迁项目,剩余未完成的被搬迁户,继续按原项目规定执行。原横塘街道行政区域内剩余未启动征收搬迁工作的房屋,虎丘区人民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后续实施征收搬迁的,在制定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时,充分考虑横塘老镇改造政策的前后平衡。下一步我局还将联合高新区(虎丘区)住建局、横塘街道征收办,组织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确保更多被征收搬迁的居民了解并接受本项利民政策。

综上所述,关于“希望充分考虑横塘老镇改造政策的前后平衡”的建议,我予以采纳。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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