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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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的报告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发布日期 :2024-11-04 08:59】 【 阅读次数:

市住建局起草制定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3条意见反馈。

1.自建房没有明确的定义,建议管理对象直接明确为农村住房”。

2.从安全角度出发,建议房屋装修不应拆改房屋承重构件或抗震措施。

3.涉及房屋安全鉴定,建议需要鉴定的情形表述严格和《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中相关表述保持一致,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转做经营并且涉及公共安全的才需要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开展房屋安全鉴定。

经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我局对修改建议均予以采纳。

特此报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