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物业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督促企业规范履职,引导业主按需分等级、标准化选择物业服务,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价规字〔2014〕4号)、《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8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局起草了《苏州市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修改建议或意见,请于2026年7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住建局,邮箱:wgzx@szzjj.suzhou.gov.cn。
附件:《
苏州市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