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我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第11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邮件、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来信来访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39号,邮编:215002;邮箱:fdcscc@szzjj.suzhou.gov.cn;联系电话:0512-65227224。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