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等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6〕21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住建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
各地住建部门组织、指导企业在10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江苏省智能建造管理服务平台(测试)”(网址:http://prov_plat.zyfszkj.com:10031)注册登录,录入基本信息,提交申报所需材料。各地住建部门按企业推荐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11月1日前将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szznjzzb@163.com。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等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智能建造技术服务试点企业建筑机器人辅助劳务试点企业推荐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