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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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活动的通知
苏州建函质〔2026〕186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6-00305】 【发布日期 :2026-11-05 15:39】 【 阅读次数:】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相关要求,为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抽选部分检测参数开展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活动,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考核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掌握我市检测机构整体能力情况。

二、比对项目


序号

比对项目

比对参数

活动日期

技术支持单位

1

防水材料及防水密封材料

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

2026年11月17日

(领取样品)

苏州方正工程技术开发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

保温、绝热材料

燃烧性能(燃烧热值)

2026年11月19日

(领取样品)

苏州中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三、参加对象

(一)本市检测机构。凡注册在我市具有上述比对试验项目检测资质参数,以及计划在本年度内增扩上述比对试验项目检测资质参数的检测机构(含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分场所)。

(二)市外进苏检测机构。凡近一年内在我市辖区内开展过上述比对试验项目检测业务,以及本年度内计划在我市开展上述比对试验项目检测业务的市外进苏检测机构(报名比对试验活动人员应为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的固定检测人员)。

四、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17:00前。

五、报名方式

每家检测机构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报名,选派培训合格的3名检测人员(参加两场比对项目的机构需分开报名,各报3人),市住建局将从中随机抽取参试人员。

六、相关要求

(一)对未按照本《通知》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次比对试验活动的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结果视作“不满意(离群)”处理。各参加单位不得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试验,不得使用非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市外进苏检测机构不得委派非本市固定检测人员参加,不得相互串通数据。

(二)比对试验活动的具体安排(含每项比对试验活动的抽取人员、活动方案和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比对试验活动相关试验样品由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准备。市住建局负责公布此次比对试验活动的结果,未经许可,各技术支持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泄露相关情况。比对试验活动结果作为检测机构差异化监管的重要参考。

市住建局联系电话:65211507。

 

附件:2026年苏州市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报名二维码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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