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委)、财政局、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社会事业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提升住房保障水平,经研究,现公布年度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标准。
一、市区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线: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线为360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线为5750元。
二、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区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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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困难家庭类型 |
1人户 (元/人·月·平方米) |
2人户 (元/人·月·平方米) |
3人户及以上 (元/人·月·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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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收入家庭 |
74.8 |
46.9 |
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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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 |
47.4 |
30.4 |
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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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偏低收入家庭 |
28.3 |
18.9 |
15.6 |
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区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8329元。
四、上述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 州 市 民 政 局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