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6〕226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申报要求
(一)符合《通知》所列申报条件;
(二)非苏州本地企业申报的工法应用工程中至少有1项位于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二)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企业注册地住建部门(外地企业按在我市范围内应用工程开工时间就近原则,报工程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各地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各地住建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进行初评,于11月16日前将推荐申报的工法汇总表(详见附件3,盖章PDF扫描件和Excel文档)报市住建局质安科。
三、相关要求
(一)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企业加强工法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项工法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核实相关证明文件的真伪,对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等问题的,不予推荐并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市住建局质安科孙昱,联系方式:65211507,邮箱:szzjzac@163.com。
附件: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2日
